为加强市属学校(单位)政府采购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确保政府采购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6月27日,市教育局在对《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属学校(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意见》进行修订的基础上,组织市属学校(单位)分管领导、总务主任、会计、政府采购专管员就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属学校(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意见(修订稿)》进行了政策解读和相关业务培训。7月5日,对总务主任、政府采购专管员进行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操作和单位自行比价项目操作流程和规范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