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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小升初政策问答 我市初中招生工作全面启动
 

   7月2日,我市初中招生工作意见正式出台,这意味着我市初中招生工作全面启动。市区初中施教区划分上周已经公布,对于小升初过程中家长的一些咨询、疑问,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整理出了较详细的政策解读:
   1. 今年市区初中施教区划分的原则是什么?
   答:依据《义务教育法》和《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的规定,根据市区教育布点和城市发展情况,在充分调查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本着相对就近、尊重历史、保持平稳、适度调整的原则,合理划定市区初中学校施教区。
   2. 2012年择校生招生有什么规定?
   答:相关初中学校招收择校生比例严格控制在学校招生总数的10%以内。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审计局《关于贯彻教育部等部门〈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苏教基〔2012〕18号)文件规定,从2012年起,公办初中录取的择校生在高中录取时不享受热点普通高中(含四星级高中)指标生分配待遇。家长必须签署自愿放弃享受热点普通高中(含四星级高中)指标生分配待遇的承诺书。
   3. 2012年择校生招生采用怎样的录取方式?
   答:不得通过考试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将招生入学工作与学生参加奥数等各类竞赛挂钩或以获奖证书为依据选拔和录取学生。招生选拔当天,招生录取工作须在市(区)教育局监察、督导等相关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4.公办初中新生分班原则是什么?
   答: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学生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必须坚持均衡阳光编班,保障学生受教育机会均等。新生入学编班程序必须公正合理,公开透明,保证平行班之间的学额数量、教师配备、教学条件公平均衡。严禁以奥赛班、特长班、兴趣班、实验班、双语班、名师班等名义变相设置重点班和非重点班,更不得以分班名义乱收费。
   分班按照《关于2011年镇江市外国语学校等初中新生均衡分班的指导意见》(镇教发〔2011〕95号)精神执行。相关公办初中学校须在校长主持下召开分班工作会议,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督查组及新闻媒体的监督下,按照已获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分班实施方案规范操作。
   5. 进一步加大热点普通高中指标生分配、录取力度。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0〕2号)精神,2012年起,全市热点普通高中不再对指标分配生设定录取分数限制,保证分配指标全部落实到位。2013年起,将继续加大热点普通高中指标生分配、录取力度,将不低于招生总数的2/3名额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并逐步扩大比例。今年录取的初一新生必须在学籍所在校读满三年方可享受热点普通高中指标生分配待遇。
   6.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的政策是什么?
   答: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免试、免费,全部安排在公办初中就读,根据学校的学额接纳能力相对就近安排入学,与当地学生一样,享受“同城待遇”。
   7.今年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的报名录取是什么时间?
   答:7月5日开始,公办初中学校开始对学区内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核,此阶段请家长尽量不要外出,且保持电话畅通;7月10日前,公办初中学校将完成学区内学生的报名录取工作;7月10日之后,相关初中校完成10%以内择校生的录取工作,同时将家长签署的自愿放弃享受热点普通高中指标生分配待遇的承诺书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陈国忠、盛冬蕾 供稿
                  责任编辑 徐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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