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获悉,镇江市丹徒高级中学、石马中学、上会中心小学、辛丰中心小学等8所中小学校被评为镇江市“依法治校示范校”。至此,全区共有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2所,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16所。
近年来,丹徒区以深入推进“六五”普法工作为契机,以创建“依法治校示范校”为抓手,以建设现代学校制度为目标,大力推进依法治校建设,进一步增强了中小学校长、教师、学生的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提高了学校依法决策、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水平,维护了学生、教师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确保教育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各校根据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评选的基本标准,健全工作机制,制订依法治校实施方案并定期研究;完善管理体制,各职能部门分工合理,职责明晰,并发挥相应作用;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学校章程,依法制订教育教学、安全、后勤、财务等各项管理制度,并得到切实有效执行;完善民主管理机制,实行校务公开,畅通学生、家长及教职工对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活动的意见与建议渠道,主动听取社区、家长对学校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在创建过程中,各校依法规范办学活动,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严格遵守“五严”规定,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依法保障教育教学管理秩序,建立良好的校风。保障教师实施教育教学、开展教学研究、参加进修培训的权利和相关福利待遇,坚持民主管理,奖惩考核公开、公平、公正。切实尊重和维护学生权益,保障学生参加各项活动,不发生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及侮辱、歧视学生的现象。建立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制度,校园安全得到有效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