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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订和实施学校三年发展规划的意见
 

市教育局、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镇教发﹝2006﹞8号)

  为了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大力实施“科教兴市”战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先发展教育事业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决定》文件精神,探索建立现代学校制度,提升学校内涵建设水平,促进学校主动、持续发展,现就制订和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制订学校三年发展规划的意义

学校发展规划是以学校为发展主体,通过对学校现状及环境进行系统分析和诊断,寻找变革发展的突破口,确定未来一定时期发展理念、目标、规模、速度、质量、服务以及相应举措进行的全面设计。制订学校发展规划有利于管理者在科学预测学校未来发展趋势的基础上,通过自我设计、自我诊断、自我完善,探索符合校情的有效发展道路;制订学校发展规划有利于推行与完善校长任期目标责任制,落实校长任期内引领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重要责任;制订学校发展规划有利于改革学校评价制度,构建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督导部门和社会共同参与的多元化评价体系,逐步实现学校评价的社会化。

  二、制订学校三年发展规划的原则

  学校三年发展规划的制订,应充分体现先进性、可操作性和可检测性;充分体现广泛性、开放性和民主性;充分体现公正性、权威性、科学性。

  三、学校三年发展规划的主要内容

  发展规划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内容:发展背景分析、整体目标及目标体系、发展实践措施、发展保障机制。

  ㈠发展背景分析。包括学校发展的历史、发展的现状(办学优势与存在问题)、发展的宏观环境、发展面临的挑战与机遇。

   ㈡学校发展目标。确定未来三年的发展目标,是规划制订的重要内容。发展目标包括:指导思想、办学理念、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

  总体目标应与我市教育发展目标一致,符合学校实际情况,既具有挑战性又有实现的可能,能够层层分解,阶段递进,形成目标体系。

   具体目标应围绕总体目标设置,体现各核心工作领域。包括:学校管理目标、队伍建设目标、教学质量目标、办学特色目标、教学设施目标等,重点应落在学校内涵建设和发展上。    

   ㈢目标实施策略。围绕发展的总体目标和目标体系,研究一系列促进目标达成的策略。举措要立足学校现状,符合现行法规政策,符合教育规律,切实可行并可以操作。

  ㈣发展保障措施。保证顺利实现规划目标的保障机制包括:组织机构及制度体系、人力资源和物质资源等三方面。

  四、学校三年发展规划的研制和实施

  学校发展规划的研制和实施分大体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0512月到20067月):规划研制和评审阶段。明年330日前,各校要拟定规划草案。研制过程中要充分挖掘和整合校内外资源,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聘请专家组织评审,规划需提交学校教代会审议。45月,市教育督导室牵头,会同教育行政部门、教科研部门对各校上报的规划进行评审,并对优秀规划予以奖励(具体办法另订)。

  第二阶段(20068月到20091月):规划的实施阶段。学校要进行年度自评,教育督导部门将结合综合督导评估,对阶段目标进行评价和监测。对创造性地实施规划,主动发展的先进典型,教育行政部门将在政策、经费、队伍建设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并大力推广其成功经验。

  第三阶段(2009年的2月到2009年的7月):规划进一步实施与学校评估阶段。学校完成自评报告。教育督导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将对规划实施的成效进行评估验收。同时要着手制订新三年的发展规划,推进学校新一轮的主动发展。 

  五、建立促进学校主动发展的机制

  制定学校发展规划是新时期加强学校内涵建设的重要内容。各校要做到:

  精心制订学校发展规划。学校发展规划的制订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学校要成立规划研制工作班子,从学校发展背景现状分析、发动教职员工共同参与和听取社区、家长意见的基础上,以学生发展为本与促进教师发展的有机结合,高起点、高标准制订学校发展规划。规划的制订要体现现代教育理念和办学思想,体现教育改革发展要求,体现学校、教师、学生共同发展,并以规划目标来统一教职员工的思想,凝聚人心。

  ⒉建立促进学校发展的动力机制。要将先进的办学理念和发展目标落实到各项办学活动之中,落实到教职员工的具体的教育教学行为之中。通过校本教研和校本科研,提高教师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能力,为教师专业成长搭建舞台。通过高标准实施课程改革,加强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教育、思想道德教育,丰富学生的校园文化生活和社会实践活动,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为学生主动发展创设良好的条件,提高学生学习、探究和实践能力。通过学校内部组织环境的改进和各种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提高学校自我发展的能力,逐步形成师生共同认同的学校文化和办学特色。 

  ⒊建立促进学校发展的责任机制。学校要建立与完善规划实施的目标责任制,明确规划的阶段性目标,将任务分解到部门与教师,责任到人,并采取切实有效的监控措施,加强部门与个人的自我监控与调节,通过双向互动、团队合作,增强教职工的主体意识和实施能力,提高规划目标的达成度,实现共同发展的良好愿景。学校的发展成效,最终体现在教师专业发展和每一个学生全面主动发展目标的达成上。 

  ⒋建立自评与互评的监控机制。学校要把自评作为促进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和促进教师与学生发展的一个重要环节,作为现代学校建设和校本管理的重要内容。校长要根据本校自身发展的需要,健全内部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年度自评和综合自评制度,准确设定自评目标、建立健全自评组织,严格规范自评程序,将单项评价与综合评价、个体评价和部门评价有机结合。在自评过程中,要扩大自评主体的参与度,重视教师、学生的互动评价,重视社区、家长及教育督导等部门的意见反馈,对自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采取积极的措施加以改进。要逐步建立“校长问责制度”和部门工作目标责任制,使自评过程成为自我诊断、自我调控、自我发展的过程,成为学校一项持续不断的常规工作,从而推进现代学校制度的建设。 

  建立促进学校主动发展的保障机制。促进学校的主动发展,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督导部门既是组织者、策划者、支持者,也是监控者、指导者和服务者。我局将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教育督导部门,局相关处室、教研室、教科所和评估专家组成的“促进学校主动发展”指导小组,集中研究学校发展的理论与策略、学校制度创新、学校评价体系和教育行政管理模式转化等问题。邀请国家、省教育评估专家举行讲座,举办研修班,定期到学校指导,参加学校规划的评议,并对学校发展规划的实施组织评估。同时大力培植先进典型,对创造性地实施发展规划,促进学校主动发展的学校在政策、经费、队伍建设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并推广其成功的办学经验。要建立专项奖励基金,对高质量完成三年发展规划的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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