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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语委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审定委员会构成
 

  1.审委会委员由专家和语言文字工作行政管理人员构成,专家与行政管理人员的比例约为21

  2.审委会设委员1315人。其中主任委员1人,由国家语委主任担任;副主任委员1人,由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简称"语信司")司长担任。

  3.审委会每届任期4年,人员构成由语信司提出预案并报教育部领导审查批准。

  4.审委会委员由教育部、国家语委聘任,颁发聘书。对因各种原因不能履行职责、或因工作变动不适宜继续担任委员者,审委会可提请有关主管部门推荐新的人选,报教育部、国家语委另行聘任。委员可以连聘连任。

  5.审委会下设办公室(简称"审定办"),负责审委会的日常工作。审定办设在语信司标准处,其工作纳入语信司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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