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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电子化培训班的通知
 

各辖市、区教育局,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市属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籍管理,从2005年新学年开始,全省已全面实施新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规定》。为切实贯彻落实好新《规定》,不断完善学籍管理电子化工作。经研究,决定举办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电子化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051227(星期二)下午230开始,时间半天。

二、地点:镇江市第四中学

三、参加对象:

1.各辖市、区教育局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分管科长(或学籍管理人员)及电脑管理员;

2.市属、京口、润州两区各初中学校分管校长、教务主任、教务员及电脑管理员。

四、培训安排:

分两段进行:

第一段:230——330学籍管理规定说明;

第二段:330——430学籍管理软件使用培训。

请与会人员安排好工作,准时参加培训,不得缺席。

 

 

 

 

 

 

二〇〇五年十二月二十日

 

 

 

 

主题词:学籍管理 电子化 培训班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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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内发送:局有关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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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5年12月20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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