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教育局,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市属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籍管理,从2005年新学年开始,全省已全面实施新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规定》。为切实贯彻落实好新《规定》,不断完善学籍管理电子化工作。经研究,决定举办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电子化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05年12月27日(星期二)下午2:30开始,时间半天。
二、地点:镇江市第四中学
三、参加对象:
1.各辖市、区教育局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分管科长(或学籍管理人员)及电脑管理员;
2.市属、京口、润州两区各初中学校分管校长、教务主任、教务员及电脑管理员。
四、培训安排:
分两段进行:
第一段:2:30——3:30学籍管理规定说明;
第二段:3:30——4:30学籍管理软件使用培训。
请与会人员安排好工作,准时参加培训,不得缺席。
二〇〇五年十二月二十日
主题词:学籍管理 电子化 培训班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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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内发送:局有关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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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5年12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