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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江苏省艺术教育特色学校考核评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辖市、区教育局,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市属各学校: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江苏省艺术教育特色学校考核评选工作的通知》(苏教体艺函〔201717号)转发给你们。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我市将在全市中小学开展镇江市第六批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创建和前5批艺术特色学校随机复查工作。在市级创建和复查基础上将择优推荐优秀学校参加江苏省艺术教育特色学校评选。市级创建和复查工作评价细则参见文件附件。为切实做好省、市级艺术教育特色学校考核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市级艺术教育特色学校的检查、考评工作

  1.学校自查。凡已被命名的省、市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和拟申报第六批镇江市艺术教育特色学校的创建学校,须按照有关要求做好自查、自评工作,并于430日前将《江苏省艺术教育特色学校考评表》、近3年来的工作总结和展现艺术教育成绩的音像图文资料报送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市属学校报送我局体卫艺处。

  2.辖市、区核查。各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须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江苏省艺术教育特色学校考核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对辖区内已命名的省、市级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和新申报的第六批镇江市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创建以来办学质态、办学特色等进行全面核查,形成文字材料、明确核查等次(85分为合格)、填写申报汇总表、连同学校所上报的资料于520日前报我局体卫艺处。各地经核查,择优推荐上报的省、市级新申报学校控制在4-5所以内。

  3.市级复查、考评。市教育局在各地核查基础上,将于201856月组织已命名学校随机抽查和新申报学校考核评定工作。新申报镇江市第六批艺术教育特色学校的单位,经考核合格予以命名;新申报江苏省艺术教育特色学校的单位,需办学特色彰显、办学条件优良、专业师资齐强、艺术成果丰硕,经考核合格,推荐5所送省参评,已命名的省、市级艺术教育特色学校抽查1-2所,不合格的将取消市艺术教育特色学校资格。

  二、关于江苏省艺术教育特色学校的考核、复查工作

  省教育厅将于201810月组织专家对新申报学校进行现场考核,经考核合格,命名为江苏省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已命名的省级艺术教育特色学校,接受专家组随机抽查(每市1所),经抽查不合格的将取消江苏省艺术教育特色学校资格。

    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12月19

  抄 送:省教育厅卫艺处。

  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12月19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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