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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镇江市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工作的函
 

  各辖市(区)教育局,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17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苏教社教函〔2017〕1号)精神,各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主题“推动全民终身学习 建设学习型江苏”,结合各地实际,积极开展全民学习活动,于9月7日前将活动周工作方案发送至职社处邮箱zjzs77@126.com。活动周结束后,请于11月8日前将活动周工作总结、典型活动案例和《2017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情况统计表》发送至职社处邮箱。

  附件: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17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doc

  市教育局职社处

  2017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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