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教育局职社(教育)科,各有关职业学校:
经研究,定于2018年1月10日对全市职业学校2017年春季入学成人中专学历教育毕业生进行毕业验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印工作统一由我处组织,有关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日程安排见附件1)。
二、毕业生资格审验时,请各校带全以下材料:1.各专业验印申请表(见附件2);2.经审批后的教学计划执行表;3.原始录取名册;4.学籍材料;5.经有关部门审核的技能等级证书花名册等,到指定地点参加毕业生资格审验。
三、毕业验印工作的具体程序为:1.审核各专业验印申请表是否具备验收条件;2.审核毕业生资格;3.检查学校完成教学计划情况;4.检查毕业生的成绩是否合格;5.检查毕业生的专业技能是否达标(中级或高级)。
对暂不符合毕业要求的学生,将根据《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九章的规定执行,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三年内相关项目合格者换发毕业证书,超过三年未取得毕业资格者,不再换发毕业证书。
毕业和结业的学生信息,请于2018年1月19日前提交江苏省中等职业教育综合管理系统和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由市教育局负责审核。
四、统一使用成人中专毕业生验印花名册(见附件4)。
五、毕业证书验印盖章时间为1月19日(见附件1)。各校携带毕业生花名册(一式三份)、毕业生花名册电子档、打印好的毕业证书到我处办理。
六、请各地各校高度重视,认真排查学生技能等级、文化理论课程等各项要求达标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按时毕业。
此通知可从镇江职业教育和社会教育网通知公告专栏下载。
市教育局职业教育和社会教育处
2017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