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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镇江市第六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
 

各辖市、区教育局、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市属各中学:

  为提升学生审美与人文素养,促进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展示我市中小学校艺术教育的成果,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江苏省第六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苏教体艺函〔201721号)精神,我市将举办全市第六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以下简称展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植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厚土壤,坚持以普及促提高、以提高带普及,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陶冶健康的审美情趣、培养良好的艺术修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推进学校美育改革发展,以优异的成绩向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

  二、活动主题

  本届展演活动的主题是“阳光下成长”。

  展演活动的各项目和内容要紧紧围绕主题,全面展现新时代青少年学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树立远大志向、培育美好心灵,努力学习、全面发展、勇于开拓进取的精神风貌。

  三、活动原则

  (一)坚持优秀文化方向。展演活动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和弘扬中国精神,继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养深厚的民族情感,增强文化自信。

  (二)坚持校园文化特质。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美育特点和校园特色,营造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杜绝展演活动功利化、娱乐化、成人化的现象,把握展演的正确导向。

  (三)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各地在整体推动展演活动工作的基础上,要重点关注农村和薄弱地区学校学生,努力给学生提供丰富多彩的艺术实践活动,项目开展要以群体性为主,提倡学校开展班级和年级间展示活动,努力让每个学生成为展演活动的受益者。

  (四)坚持“四阶段”活动机制。按照各校开展活动,各辖市、区集中展演,全市展演和参加全省现场展演四个阶段有序推进展演。积极加强学校之间、地区之间的交流和学习,展示学校美育改革成果、引领学校美育方向。

  四、活动项目

  展演活动的项目分为艺术表演类、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艺术作品类、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4类。

  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包括剪纸、皮影、编织、刺绣、面塑(泥塑)、年画、版画、扎染(蜡染)、民间手工艺制作、创意制作等;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包括中小学美育教师队伍建设、中小学艺术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生艺术社团及实践工作坊建设等。4类各项目的具体要求见附件。

  五、对象和分组

  展演活动参加对象主要为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以及教师、教科研人员和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其中,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的参加对象为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在籍学生,以及少年宫等校外教育机构的学生;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参展对象为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在籍学生;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的参加对象为中小学校长、教师,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人员,高校、教研科研单位研究及管理人员,以及从事中小学美育的相关人员。

  展演活动组别: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分为小学甲组、乙组和中学甲组、乙组。其中,小学甲组为普通小学的学生,小学乙组为以少年宫等校外教育机构为单位组队的小学生;中学甲组为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非艺术专业的中学生,中学乙组为中等职业学校艺术专业、艺术专业学校的学生和以校外教育机构为单位组队的中学生。

  六、活动安排

  (一)各校开展活动阶段(201712月至20183月)

  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艺术活动,发动全体学生参与,形成“校校有活动、人人都参加”的局面。

  (二)各辖市、区展演阶段(20184月)

  各辖市、区在学校开展活动基础上,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集中或分散的形式组织展演活动。

  2018430前,将本地开展活动的实施方案、总结、《展演活动统计表》(见附件10)、简报、图片等资料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作为总结评选市级优秀组织奖和推荐送省参评优秀组织奖的依据。

  (三)市级集中展演阶段(20185月—7月)

  120185月—6月在辖市、区举办艺术展演活动的基础上,组织全市集中展演活动。

  220186月—7月按省教育厅要求遴选、上报各类节目、作品、案例等,以及相关材料。

  (四)参加全省现场展演阶段

  20188月,省教育厅举办全省现场集中展演。具体参演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七、奖项设置

  (一)优秀组织奖:奖励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获选参加全省、市展演的学校单位。要求组织工作扎实,有活动实施方案,并举办了辖市区级和校级展演活动,学校和学生的参与率达98%以上,活动形式丰富多样,效果显著,有工作简报和书面总结材料,获奖成绩优异。 

  (二)艺术表演奖:各项目分设一、二、三等级。

  (三)艺术作品奖:各项目分设一、二、三等奖。

  (四)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奖:分设一、二、三等奖。

  (五)指导教师奖:奖励获得艺术表演节目、艺术作品、工作坊一等奖的指导教师(每个节目和工作坊不超过3名,每件作品不超过1名)。

  (六)优秀创作奖:为本届展演活动原创的一等奖节目即获优秀创作奖。

  (七)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奖:分设一、二、三等奖。

  八、组织管理

  (一)市教育局成立市第六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体卫艺处。

  各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成立相应的活动组委会,负责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制定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各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成立由校长或分管校长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本校有关活动。

  (二)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将展演活动纳入年度工作计划,落实活动经费,按照展演活动要求制定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完善工作机制,整合相关资源,增强活动实效。各地活动经费有地方自行解决。

  (三)各地要引导学校抓住艺术展演活动的契机,营造格调高雅、富有美感、充满朝气的校园文化环境,坚持勤俭节约和量力而行的原则,务实创新,力戒形式主义。

  (四)各地要及时总结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加强宣传,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以及微博、微信等平台载体,广泛宣传报道展演活动的特色和亮点,提高学校美育以美育人、以文化人的社会影响力。

  附件:

  1.镇江市第六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名单

  2.镇江市第六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的相关要求

  3.镇江市第六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方案

  4.镇江市第六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的相关要求

  5.镇江市第六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方案报送表

  6.镇江市第六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申报书

  7.镇江市第六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表演节目申报表

  8.镇江市第六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表演节目汇总表

  9.镇江市第六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作品申报表

  10.镇江市第六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作品汇总表

  11.镇江市第六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统计表(表样)

  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71218

  

  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12月19印发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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