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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开展规范中小学(幼儿园)办学(办园)行为专项检查
 

 

 

   12月14日-12月21日,市教育局派出八个检查组,对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办学(办园)行为进行专项检查。
     12月21日,市教育局局长刘元良带领检查组走访了丹阳市实验学校、丹阳中等专业学校、丹阳开发区实验小学、丹凤幼儿园等学校,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发放调查问卷,并听取了丹阳市教育局区域检查的情况汇报。
     市教育局规范办学(办园)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根据“一岗双责”工作制度要求,实行定点领导、定点处室负责,对所分工的辖市区和市属学校实行责任包干。刘元良明确,此次专项检查重点突出四个方面:一是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情况、预防校园欺凌工作情况和师德师风建设情况。各地各校要切实增强“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把规范中小学(幼儿园)办学(办园)行为作为推进教育依法治理、加强教育行风建设的重要举措,列入教育重点工作内容;针对存在的问题,强化整改落实,坚决纠正各种违规办学(办园)行为;各地各校要全面总结规范中小学(幼儿园)办学(办园)行为的工作成效,积极推广好的经验,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完善长效机制,强化工作举措,狠抓常态治理,促进中小学(幼儿园)严格依法办学(办园),不断巩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规范办学(办园)行为的工作成果。
 

 

 

 

 

 

 

 

 

 

 

 

                          史剑刚 史  楠   供 稿
                             责任编辑   张 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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