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属各学校(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进一步加强学校廉洁建设,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进一步增强广大教职工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推进学校廉洁建设,预防职务犯罪,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校园,办人民群众满意的学校。
二、主要思路及目标
权力运行自觉接受监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事关学校发展的决策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工程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的使用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学校党务、政务、财务、教务公开;努力做到不发生经济案件,减少一般违纪案件。
三、工作步骤及方法
1.抓思想认识。抓好学校廉洁建设是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是推进学校管理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的需要,是坚持廉洁从教、塑造教育工作者良好形象的需要,是切实治理校园“小腐败”、预防职务犯罪的需要,是构建教育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内容。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提高对学校廉洁建设紧迫性、重要性的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这项工作。
2.抓规范执行。要按照廉洁建设工作部署,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以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廉洁建设的意见》为依据,结合实际,制定出本校廉洁建设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学校权力的运行,严格按照《廉洁建设“四公开”主要内容》(见附件)实施公开,把廉洁建设推向深入。
3.抓重点环节。要围绕重要权力运行节点,抓住校舍工程建设和修缮、招生、转学、借读、党团员发展、收费、职称评聘、提拔任用等重点环节,重点管理、重点教育、重点监督、重点惩戒。
4.抓责任追究。对在学校廉洁建设中,不履行或消极履行职责,致使学校出现严重违纪问题、发生恶劣影响的责任人,将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镇江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及其他党风廉政相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四、组织领导
1.坚持领导带头。党政一把手要自觉对学校廉洁建设负总责,做到“一岗双责”,特别要明确校长是学校廉洁建设、校务公开、民主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的观念。领导干部要努力做廉洁自律的模范,自觉加强思想道德修养,讲操守,重品行,坚持廉政勤政,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管住自己、管好家人、管严身边工作人员,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家庭廉洁防线、生活作风防线。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做到一身正气、一尘不染,永葆本色。
2.抓好工作部署。要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加强学校廉洁建设,将廉洁建设纳入学校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党组织和行政工作的议事日程、寓于各项中心工作之中,把加强学校廉洁建设的各项具体措施与教育的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目标,明确责任,抓好落实,真正做到责任到位,任务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良好局面。
3.认真总结经验。要切实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工作,以改革的精神推进制度建设,以创新的思路寻求治本办法,注重总结新经验、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切实提高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实效性,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破解工作难题,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特别是要发挥在校务公开中的监督作用,及时加强对学校廉洁建设工作的指导,更加科学有效地预防违纪和违法犯罪。
附件:廉洁建设“四公开”主要内容
二○一○年五月十一日
主题词:学校 廉洁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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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 送:各辖市、区教育局,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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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0年5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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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廉洁建设“四公开”主要内容
1.党务公开
党委(总支、支部)领导班子成员及工作分工;
年度党政工作目标管理常规、重点工作目标;
年度党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结果;
学校领导、中层干部推荐、考察、任职的情况;
学校领导述职述廉报告;
领导干部年度民意测评情况;
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
年度党员发展情况;
年度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情况;
党风廉政制度建设情况;
学生评议教师、家长评议学校、社会评议学校情况。
2.政务公开
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及工作分工情况;
学校职能处室职责和人员分工情况;
学校招生政策、计划与录取情况;
教师招聘的职数、学科、条件、程序与结果;
职称评审的条件、程序、推荐与结果;
拔尖人才申报述职、展示材料与民主推荐情况;
教师进修培训的方案、程序、结果与经费使用情况;
教师综合表彰的评选条件、程序、推荐与结果。
3.财务公开
学校财务收支预、决算情况;
学校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与咨询、举报电话;
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情况;
学校工程项目招投标、变更、决算、审计情况;
学校教学仪器设备、大宗物品采购情况;
学校食堂财务管理情况;
学校公有房产出租情况;
学校招待费使用情况;
学校公车管理使用情况;
学校债权、债务情况;
奖学金、助学金发放对象与标准;
社会实践活动费、代办费收支结算情况。
4.教务公开
教师职务岗位设置情况;
中、高考加分、优录对象;
高水平运动员的条件、程序、推荐与结果;
艺术特长生的条件、程序、推荐与结果;
中考体育平时成绩;
先进学生评选条件、程序、推荐与结果;
教辅资料征订及收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