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市教育局开展宪法宣誓活动,纪念第四个“国家宪法日”的到来。
上午10时,市教育局机关工作人员佩戴党徽,手持《宪法》,在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刘元良带领下,面向国旗庄严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每年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此次宣誓,对于我市教育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推动依法治教具有重要意义。